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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低於九年前征收起點標準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呂楠芳 通訊員詹姣妍報道:2014年航空燃油附加費連續多次下調,新年繼續維持跌勢。記者從白雲機場商旅獲悉,2015年1月5日起航空燃油附加費再次下調,而且且這次下調幅度非常大,征收標準低於九年前的征收標準。
  據悉,國內航線自2005年8月1日起征收燃油附加費,當時的征收標準為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/人,800公里(含)以上航段征收40元/人。2015年1月5日即將使用的新征收標準為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10元/人,800公里(含)以上航段征收30元/人。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。革命傷殘軍人、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、兒童(含無成人陪伴兒童),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實行減半且個位尾數不足10元時按捨去尾數計收,即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0元,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。編輯:李傑  (原標題:5日起航空燃油費再降 800公里以下只收1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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